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战略部署,推动高等教育分类改革,推进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结合广东省民办教育发展实际,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26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校内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导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改革新阶段,紧扣民办教育内涵式发展核心任务,聚焦民办高校教学改革的关键问题与实践短板。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广东省《关于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的意见》为行动纲领,对标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要求,围绕质量保障体系优化、数字化转型实践、产教协同育人创新等重点领域,引导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探索民办高校教学质量提升的创新路径与典型范式,助力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民办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课题内容
(一)选题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工作聚焦广东省民办高校发展的核心领域,重点围绕民办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与动态监测机制创新、民办高校数字化转型与智慧教学管理实践探索、民办高校特色发展路径与产教融合质量提升策略、民办高校管理制度实施成效与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民办高校人工智能赋能专业动态调整与课程体系重构、民办高校跨区域协同创新与国际化办学质量评价等方向开展研究。
(二)研究题目
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题目字数最多不超过25 个字。
(三)研究内容
申报课题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聚焦明确研究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兼具现实针对性与实践创新性。研究应立足实际需求,拓宽学术视野,强化战略思维,注重成果转化效能,为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路径。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及认定说明
本次项目建设经费由申报团队自筹,项目获批立项后参照校级项目进行认定。我校共有10个推荐名额,各二级学院推荐至教务处的项目不超过2个。
(二)申报人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课题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四、其他事宜
(一)立项和结项
收到课题申报材料后,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通过遴选的项目报送至专委会;专委会再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课题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课题正式发布立项通知书。
立项课题有关应用对策研究的在1 年内结题,有关基础理论研究的在2 年内结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课题结题时要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与实践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专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课题,正式发布结题通知书。
(二)注意事项
1.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专委会项目,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 个专委会项目申请,课题参与者不超5人。
2.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 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告通报。
4.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书守则,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前,将立项申请书(附件1)、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冯燕珠处。
(四)工作联系人
教务处教研科冯燕珠,电话:89913843。
附件:
1.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请书
2.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6年度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6年4月29日